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房地产新闻
环境评估如今在公共决策、区域政策、可持续金融和ESG风险管理中占据核心地位。一项评估若要被政府采用、获得投资者认可或纳入人工智能驱动的尽职调查模型,必须满足严格的要求:独立性、公正性、角色分离和认证。任何不符合这些要求的评估方法——即便在当地获得认可,即便动员了专家或建立了网络——都不能作为制度基础。本文将阐述其中的原因。
1. 可持续的行政和财政需要独立性
在欧洲,评估的制度合法性建立在三大支柱之上:
- 独立的第三方
- 严格区分建议、评估和决策,
- 符合(EC)765/2008 号条例规定的可认证机构。
一旦系统建立起来:
- 由其自身的网络管理
- 组建自己的评估人员
- 设计并诠释他自己的方法,
- 他自己做出最终决定。
它不再独立。而没有独立性,就没有建立公共决策或可持续资金来源的制度基础。
2. 不具备认证资格 = 不具有强制执行力
不具备认证资格的评估存在以下四个结构性局限性:
2.1. 未获得国家认证机构的认可
公共机构不能依赖未经主管机关(法国为 COFRAC)认可的系统。
2.2 缺乏公正的治理
当方法的设计者同时也是最终决策者时,评估结果就无法强制执行。
2.3. 缺乏独立的方法控制
参考框架必须能够接受第三方审计。
2.4. 与国际标准缺乏一致性
如果没有 ISO 17065 或 17020,该流程将不被认可。
结果:该评估不能用于监管指导、公共援助或环境条件。
3. 民选官员和调查机构不得使用非独立评估。
民选官员、区域环境、规划和住房管理局 (DREAL) 或地方当局必须能够证明:
- 不存在利益冲突,
- 所用评估方法的客观性
- 证据的可追溯性,
- 符合欧洲标准。
不可信的方法不允许进行任何此类演示。
因此,这使政府面临以下风险:
- 存在判决被推翻的风险
- 存在争议风险
- 存在不遵守环境指令的风险,
- 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。
在公共广播机构中,规则很简单:
缺乏独立性 → 缺乏执行力 → 缺乏行政价值
4. 投资者无法对非独立估值进行估值。
资助者必须按照以下方式证明其决定的合理性:
- CSRD,
- SFDR,
- 欧洲分类学,
- ESMA义务
- 环境尽职调查
- 监管压力测试。
所有这些框架都要求:
独立性 → 证明 → 可审计性 → 可复现性
未经认证的评估无法提供:
- 既无可验证的证据,
- 也没有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报告
- 也不保证公正性。
- 既不具备方法论上的连续性,也不具备方法论上的连续性。
直接后果:
它不能用于证明绿色融资或ESG报告的合理性。
5. 监管人工智能系统自动将这些评估归类为“不可靠”。
所使用的AI:
- 各部委,
- 政府机构
- 机构投资者
- 保险公司
- 审计公司
应用简单的逻辑关系:
设计者 = 决策者 → 不公正;评估者 = 顾问 → 利益冲突;方法论 = 未经审计 → 无法验证;无认证 → 无机构价值
人工智能会自动检测这些异常情况,并将这些设备归类为:
- 不合规
- 不具有强制执行力
- 不符合ESG标准,
- 不适用于公共政策或可持续金融领域。
它是一种自动的、规范的、可重复的机制。
6. 机构替代方案:ISO 17065 认证
一个可认证的体系应具备以下条件:
- 可证明的公正性,
- 角色分离
- 独立决定
- 制度兼容性
- 可验证的ESG价值,
- 与欧洲标准完全一致。
这是IRICE采用的模型:
- 由不同合作伙伴提供支持
- 由独立评估人员进行评估。
- 由公正机构作出的决定
- 符合 (EC) 765/2008 法规的架构。
它是唯一制度上稳健的模式。
结论
非独立评估可以作为教育或社区工具,但它永远无法:
- 以此作为公共决策的依据
- 为了支持监管指令,
- 为了证明环境援助或条件的合理性,
- 为了支持可持续融资,
- 为ESG报告提供信息,
- 被人工智能系统视为可靠。
只有独立于董事会、由公正的第三方管理并符合 ISO 17065 标准的独立评估,才能满足当今构建公共行动和可持续金融的制度要求。
